【上航旅游/北京送签】捷克个人旅游签证
【上航旅游/北京送签】捷克个人旅游签证
请您选择您要出行的日期以及可选产品日历中所示价格均为起价
- 产品介绍
- 费用说明
- 购买须知
- 签证须知
产品介绍
上航旅游北京分公司 客服热线:010-87730192 服务时间:9:00-17:30
产品特色: 需采集指纹
签证类型:个人旅游签证
办理时长:收齐材料后需12个工作日
入境次数:根据行程,以领馆签发为准
可停留天数:根据行程,以领馆签发为准
签证有效期:根据行程,以领馆签发为准
受理范围
1、长期居住、工作地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陕西、甘肃、青海、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的申请人均可在北京大使馆办理;
2、如非上述地区签发的护照,需提供在上述地区居住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需已有三个月以上的有效期);
3、不接受工作地、学习地在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者。
上海领区客人请参考购买:【上航旅游】捷克个人旅游签证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签证费
2、服务费
3、1-10天境外旅游境外险
2、服务费
3、1-10天境外旅游境外险
费用自理
1、拒签费用
2、超10天外的境外旅游意外险差价
3、个人一切消费
2、超10天外的境外旅游意外险差价
3、个人一切消费
购买须知
产品说明
1、本产品由与东方航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作的旅行社组团并履行具体服务内容,东方航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此产品的网络代销平台;
2、本产品由上航旅游北京分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开票信息可咨询上航旅游客服热线:010-87730192
3、预订成功后,请在1个月内将签证材料送至指定地点办理签证。逾期订单将作退款处理。
2、本产品由上航旅游北京分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开票信息可咨询上航旅游客服热线:010-87730192
3、预订成功后,请在1个月内将签证材料送至指定地点办理签证。逾期订单将作退款处理。
预订限制
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本网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
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领馆决定。
领馆规定:如您行程中包含其他申根国家,需向停留晚数长的国家申请签证(如:行程中在法国停留5晚、在意大利停留4晚、在西班牙停留6晚,需申请西班牙签证);如每个国家停留晚数相同,需向先进入的国家申请签证;请根据您出行的主要目的正确选择签证类型,请注意选择错误的签证类型会增加拒签风险。
捷克领馆将于2018年09月24日、09月28日、10月01日-10月05日、12月24日-12月26日闭馆。
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领馆决定。
领馆规定:如您行程中包含其他申根国家,需向停留晚数长的国家申请签证(如:行程中在法国停留5晚、在意大利停留4晚、在西班牙停留6晚,需申请西班牙签证);如每个国家停留晚数相同,需向先进入的国家申请签证;请根据您出行的主要目的正确选择签证类型,请注意选择错误的签证类型会增加拒签风险。
捷克领馆将于2018年09月24日、09月28日、10月01日-10月05日、12月24日-12月26日闭馆。
签证须知
签证所需材料